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戰後軍政府的措施
日軍投降後,接收香港的問題一直為中英雙方所關注的。當時,很多人以為香港必然會重歸中國政府的管治。但當時國民政沒有出反對的示,反而
戰後軍政府的措施
軍政府的要任務,在於決市民的生活。故成立後不久,即印行「配米證」憑此證市民可擭配米五斤。
另外,軍政府頒佈「發行鈔票銀行權力及合法通用鈔票及率公告」,目的是限制用軍票,授予軍政府行鈔票的權力。由於當時在市面流通的貨幣不敷應用,故軍政府在印成的1000元軍票上加印「香港政府一元」的英文字樣。
戰後金融和貿易
日軍投降後,軍票的面值即一落千丈,軍票對港元的自由兌換率由港元一元兌250、500、1000、2000元不等。到了1945年9月24日,軍政府正式宣佈日元軍票無效。自此,港幣回復往法定地位。
戰後政1的各項措施
楊慕琦爵士於1946年4月30日重回香港,成立地方政府。由於戰爭結束後,所以物價上升了數倍,故政府便通過批准加薪的議。大抵而言,低薪的公務員擭加薪二倍,薪金在每月一千元的公務員加薪三成,而每月一千五百元的加二成。另外港府進遣散的軍人約二千五百人。
四 . 工 商 貿 易
戰 後 香 港 迅 速 發 展 工 業 生 產 及 對 外 貿 易 。 從 1960年 至 1969年 間 香 港 國 民 生 產 總 值 平 均 每 年 增 長 13.6%, 1969年 人 均 總 產 值 為 4,757港 元 , 當 時 香 港 已 進 入 中 地 區 前 列 , 並 在 世 界 上 享 有 較 高 聲 譽 。
從 七 十 年 代 開 始 , 香 港 經 濟 全 面 發 展 ,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逐 漸 形 成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