輪迴必定有其因
【書名:因果輪迴業報】
觀音菩薩 降 96.12.8
第十九章 輪迴必定有其因
詩曰:輪迴必定有其因。六道生成落俗塵。
寄望蒼黎知了悟。修真証性早回春。
輪迴之定義,正如心定觀經所云:輪迴乃係造作十善業,以上、中
、下三品,生六道。如修上品十善業,則生天道;修中品十善業,則生
人道;修下品十善業,則生阿修羅道。若行十惡業,亦分上、中、下三
品,依序升地獄道、餓鬼道、畜生道。因而經云:有情輪迴生六道,猶
如車輪無始終。
顧名思義,諸眾有情於累劫累世之間,造作無數善、惡業,此因一
種,猶如籽之入於土,必將萌芽茁壯,而至成長,此為眾生輪迴之動力
,無可避免。所以諸天聖神、甚至菩薩,仍以慎因為戒。此乃不落輪迴
果報之消極方法,兼而積極修持無漏無礙之佛果,始為究竟了斷輪迴之
勝諦。
細觀眾生投生人世,有誰福報綿延?有誰不受因果牽纏?縱然投生
富貴騰達之家門,亦屬累劫累世種下甚多善事、佈施德澤,再藉輪迴投
生,而使其善業得福報之果。其餘眾生,或病、或苦、或運程乖舛,甚
至親緣澆薄、婚緣不顯,諸此種種,即是夙累因業藉諸輪迴而了結,故
人世是苦海,卻是了結因果之報場。而貫穿其間牽引之動力,即是輪迴
。
有此人身,雖屬報業,亦屬絕大部份苦難磨厄,但是,卻也是一個
究竟無礙之契機,因為若不輪迴下世,則縱生天道,亦有天福報限盡之
時,仍將墜落人世,何不藉此輪迴人世之際,發心精進,甚至增上出離
,修得無漏無礙之佛果。
【書名:賞善金篇】
東斗星君 降 96.12.1
四、勸止不法或破壞環境之賞例
當今之世,乃因科技提升,故多有提鍊萃取精華,之後所剩餘殘渣
毒物,卻因此倍增於往昔。尤其台疆一地,地狹人稠,大量製造有害物
質,無地可處理,乃將之傾倒河川、溪流,造成破壞生態及環境,更是
遺禍無窮。雖然許多有識之士,大力提倡環保概念,並且廣為宣傳,但
卻不敵私利之心。故為獎賞發心勸人遏止此一不法而嚴重破壞生態之行
為,故有賞例以資勸勉眾生力行。唯此賞例不及於公務人員份內職司之
人,首要在勸化一般平民,而及之於人人見善而行,見賢思齊。
凡見人有傾倒廢棄物、或毒物,加以勸止,或報請司法機關處理,
一件賜增二分之一祿;若因此順利遏止此不法行為,則增二祿。
凡自身可以謹慎不犯此不法行為,一年增五祿,只要持續而行,可
以累計。
凡不屬於私利,亦不屬於自身職責之人,願以傳單或轉述,甚至文
宣、電訊等,廣為勸化,則每月增賜一祿,若有因此實質收效,鑒察屬
實,則每一事件,增賜五祿。
南斗星君 降 96.11.17
一、見義勇為之賞例
見義即是理當而為,然則,世態澆薄,有時好心沒好報,更因此造
成世人自掃門前雪,莫管他人瓦上霜之偏安心態,乃致社會之公益日趨
不顯,惡者更加肆無忌憚。
行善端在認知,有人為博虛名,有人為更大利益,甚至有人行善是
應人請之不可推卻。往昔若非真心行善,是無善功可得,如玉皇普渡聖
經云:善欲人見,不是真善。即可知往昔功德律例之嚴苛;但為因應澆
薄之世態人心,上天為賞其善行,一者可以利他,二者聊為拋磚引玉,
以利他人見而傚之。故只要肯行善,即予賞賜,以此為揚善抑惡,裨助
匡正世道人心。故見義勇為,雖屬常理之內,但仍細分賞例,以資世人
願行之動力。
凡見人受迫害受傷,甚或居家異常現象,肯助予撥打電話報警,可
以賜增十分之一祿報。若因此使人得助,免損財、免傷身,則可消行善
者自身之災禍一件。若因此有救助人得解除生命危機,則可以消弭一件
血光災星,並賜增一福。
凡有見老弱婦孺陷於險境(包含有不安全之虞者)見義勇為者,每
件增賜十分之五之祿報。若因此而有解除生命危害之危機,則可自身消
除一件血光災星,並得增生一福。
註:但此賞例若屬職權必需負責之人,如警察則其賞例減半。
【書名:玉律規箴】
冥府四殿文判 降
三、為富不仁
富者,乃以其產業、錢財,富裕龐大,而其財產之下,可以提供許
多人謀生,維持家計,進而組織建構成為一個穩定之社會族群。所以,
豪富之人,雖然未必有權力,但其言行一定可以影響許多人。因而,近
代有許多大企業家,認知其企業之延續,是對社會的一種回饋。易言之
,存續之企業,是對社會的一個責任,此乃正確認知及方向。
然則,絕大多數之富人,卻未必有此認知。更甚者,為富慳吝,乃
至未有仁心,比比皆是。故,冥罰有此施行細則:
凡為富者,無所不用其極,壓榨其勞工者,削其祿報。一件,削一
祿;積至十件,削其三福。
凡為富者,勾串權貴官府,打壓異己無辜者,削其一福。或遺害無
辜甚重者,可以削其五福。
凡為富者,藉其錢財產業之便利,而有為害國家,甚至廣大民眾,
可以削其全部福祿。尤烈者,可以削其祖澤,乃至其妻、其子、其女之
福祿。
冥府四殿文判 降 95.12.16
四、醫者
語云:醫者,父母心。其意即為,身為醫家,當視病人,如同父母
之視子女,急切其病情,妥善醫療處方。
現今社會,醫生身處上流社會,收入高、交友廣闊。不似古時,醫
為九流之列。雖然,此乃時運變遷之關。但原則上,醫家治病、救苦,
雖無權力,卻有影響人之生死。因而,得其優渥禮遇。當然,相對冥罰
亦重,有施行細則如下:
凡醫家,一切唯利是圖,不能仔細診療病患,一件削除一祿,可以
累積、累罰,及至全部削除福祿。
凡有疏誤,延宕病情,致生病患者多受苦磨。二件削其一祿,可以
累積、累罰。
凡有醫者,不能深入病理、病症探究,妄下病論,亂投處方。一件
削其一祿,三件削其一福,可以累積,或者嚴重甚深,可以削除其全部
福祿。
凡有醫者,以此研發或者將研發之藥,以迫害、殺害為目的,立即
削除五福。視其遺害,可以全部削除福祿。更嚴重者,廣大殺害之禍事
,可以奪其壽。
醫者,為人生病之救星。雖非如官如富之權可傾天,富可蓋地。但
病人一見醫者,有如久旱望甘霖,因此必要嚴罰。甚望醫者,以仁心妙
術而自期許。
冥府五殿文判 降 96.01.06
五、不孝之人
人生在世,百善孝為先。然則,近世以來,人心趨於功利。濃郁親
緣,竟被現實利益所取代。往昔,稍有忤逆尊親,動輒十目所視,千夫
所指,眾人唾棄。於今,竟有不孝尊親、辱親、打親,甚至弒親,僅為
取得財利。
如此罪大惡極,天律不容,冥律更是嚴罰。古云:思親之痛如己之痛,
若不能和顏悅色以事親,即為不孝。因而,冥罰亦分輕重。
凡不知尊親之苦,而不知順親意,每一次削一祿。
凡尊親病痛不能立即送醫延治,每一次削其一祿。
凡不能勤問安,不能和顏悅色引親之憂,削其一祿;引親之怒加削
一祿。
凡不能事親以盡心,動輒求取錢財,每次削其一祿;若為求取財產
,動輒言語頂撞,甚至辱罵、毆打,削其一福;若嚴重不孝,可以削其
全部福祿;甚至奪其壽元。
凡有為人處世不能謹慎,累及尊親憂煩,削其一祿。
凡有從事危險不法之事,累及尊親驚懼,削其一祿;若有嚴重者,
可以削其一福。
世人需知「天地君親師」乃為五倫之一,不孝之人,天罰尤重。凡
有不孝之人,可以累計加罰,及至奪其壽元為止。